30 億大和解?阿里巴巴否認指控卻大出血!
2024-10-28
10 月 26 日,阿里巴巴集團(NYSE:BABA,09988.HK)發佈公告,同意支付 4.335 億美元(約合 30.87 億元人民幣)了結一宗合併股東集體訴訟。
在公告中,阿里稱上述和解不構成承認或認定訴訟主張的索賠有任何正當理由,公司否認任何有關過錯、責任、不當行為或損害的指控,達成和解僅為避免進一步訴訟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擾。
美國集體訴訟的缺陷
在美國《證券交易法》中,要求提出集體訴訟的原告,在舉證公司實控人的時候,必須同時滿足五個條件,分別是重大不實陳述、信息隱瞞;
欺詐要素;證券交易的實際發生;信賴要素以及損失的因果關係等。一般來說,大多數證券集體訴訟案件會在開庭之前結案,並通過和解等方式結束。
假如涉事方並未提出和解,那麼集體訴訟將會進入審判的階段。證券集體訴訟,本質上是保障中小股東的切身利益。同時,可以對證券欺詐行為、證券財務造假等行為進行監督、糾正。
與私人訴訟相比,集體訴訟可減輕私人訴訟維權成本高昂風險,同時證券集體訴訟獲得國會的認可,
且國會已經頒佈了多項對證券集體訴訟有重要影響的立法措施,以更好推動集體訴訟制度的落實。美股市場的證券集體訴訟,也存在一定的缺陷。
當和解賠償流程完成之後,投資者需要按照流程填寫表格,並提交相關的證明,然後經歷一段漫長的等待時間。等到你的資料確認無誤之後,才可以收到賠償的支票。
但是,也有投資者反應,收到支票後,已經錯過了提取的時間,反覆申請浪費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。